肺结核服药第5个月,女友意外怀孕,孩子能要吗?有影响吗??

提问时间:2016-03-29 06:12:02
  病情分析: 您好,如果存在怀孕前吃避孕药的情况或者怀孕后因为不知情而吃了避孕药都会对胎儿造成一定的影响,严重的可发生女胎男性化,表现为阴蒂肥大、阴唇突起等;还可致胎儿畸形,男胎和女胎均有可能发生四肢畸形。避孕药中的雌激素可使女婴将来发生阴道透明细胞癌、宫颈腺癌等生殖道恶性肿瘤。因此,如果因服用了避孕药失败怀孕或怀孕后又服用了避孕药的孩子是不能要的。
  意见建议:一般情况下建议如果有服用避孕药的情况,需要过六个月左右才能考虑怀孕的,同时怀孕期间一定要注意补充叶酸,还要做好产前检查,以免意外的情况发生。
  问题分析:肺结核属于是呼吸道的传染病,可以经过空气和飞沫传播,与人体的抵抗力有直接的关系
  意见建议:肺结核的常见症状是: 1,咳嗽、咳痰; 2,咯血;约1/3~1/2的患者有咯血,咯血量多少不定,多数患者为少量咯血,少数出现大量咯血。一般痰中带血主要是炎症病灶毛细血管扩张所致;中等量以上的咯血则与小血管损伤或来自空洞的血管瘤破裂有关,3,胸痛;结核累及胸膜时可表现胸痛,为胸膜性胸痛,一般不剧烈,为刺痛,可随呼吸运动和咳嗽加重 4,呼吸困难。诊断要依靠胸部X线,痰结核分枝杆菌检查是确诊的主要方法。
  病情分析: 口服避孕药是否会对遗传和后代产生不良影响,一直是研究重点.有人认为口服避孕药会增加染色体畸变率,尤其是染色体断裂率会显著增高.不过也有资料显示,
  意见建议:孕前或孕时曾服用过避孕药者与未用药者的畸胎率比较,两组无甚差别.关于口服避孕药对子代的影响,尚有争论.鉴于目前中国广泛采用的短效避孕剂量仅为原始剂量的1/4,一般认为还是相当安全的.由于目前对长期服药对胎我和的远期影响还没有足够的把握,为了慎重起见,绝大多数人主张以停药半年以后再怀孕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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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情分析: 毓婷”作为紧急避孕专用药品,其主要成分是左炔诺孕酮,是单纯的孕激素,药物成分安全,服用剂量小,在服药的24—48小时之后可迅速排出人体之外,所以无论是药物剂量还是药物对人体的副作用,均不足对人体形成不利影响。
  意见建议:而且服用毓婷的时间并不在怀孕3-8周的胎儿敏感期内。无论是在妊娠期间服用毓婷或是在服药后短期内妊娠,对胎儿均无致畸作用。毓婷不会引起早期流产,对今后的生育也没有影响
  一般说,建议停药后半年再怀孕比较好。但现在怀孕了,要权衡利弊考虑是否继续妊娠。
  建议孕妇如果在治疗期间妊娠,如果在3个月内,考虑到后续治疗药物对早期胚胎的影响,一般是采取中止妊娠;如果怀孕超过3个月,这时候胚胎对抗结核药物的敏感性不高,结核药物对胎儿的影响相对较小,建议保留。
  由此,你说的已经停药3个月了,药物的影响比较小了或者基本消失,我认为保留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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