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期的处理原则?

提问时间:2016-01-28 20:16:28
病情描述(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症状变化等):妊娠期心脏病的危害有哪些??我是先天性心脏病,和先生结婚也有10年了,因为先生担心我的病而一直没有给我要宝宝,我现在都35岁了,先生又是独子,所以我想给先生生个宝宝,不然有点遗憾。我想知道妊娠期对心脏病有什么危害吗?。我想知道妊娠期对心脏病有什么危害吗?
  妊娠合并心脏病对胎儿的影响,与病情严重程度及心脏功能代偿状态等有关。病情较轻、代偿机能良好者,对胎儿影响不大;如发生心衰,可因子宫淤血及缺氧而引起流产、早产或死产。
   妊娠与分娩对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影响 .产后1~2天内,组织内潴留的水分进入血循环,致体循环血量有再度短暂的增加,心脏负荷又有所加重。由于上述原因,妊娠合并心脏病孕妇在妊娠32周时、分娩期及产后3天内心脏负荷最重,易发生心力衰竭。妊娠时血液总量增加约30~40%,心率加快,每分钟心搏出量增加,至妊娠32~43周达最高峰,此时心脏负担亦最重。以后逐渐减轻,产后4~6周恢复正常。
  当孕妇食用了被霉菌毒素污染的农副产品和食品不仅会发生急性或慢性食物中毒甚至可殃及胎儿.因为在妊娠早期2一3个月胚胎着床发育胚体细胞正处高度增殖分化阶段由于霉菌毒素的侵害使染色体断裂颤或畸变有的停止发育而发生死胎流产有的产生遗传性疾病或胎儿畸形如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愚型等.另一方面在胎儿期由于各器官功能不完善特别是肝肾的功能十分低弱霉菌毒素都会对胎儿产生毒性作用影响发育.大量医学研究资料证实霉菌毒素是一种强致癌物质可使母胎患肝癌胃癌等癌症.此外母体因食品中毒而发生昏迷呕吐等症状极不利胎儿的正常生长发育.
  病情分析: 你好,为了适应胎儿生长发育需要,妊娠期母体血容量增加约30-45%,于妊娠32-34周达高峰;心博出量增加约20-30%,心率 也增快;由于子宫增大,膈肌上升,心脏移位,大血管也有扭曲。所有这些因素都可使心脏负担增加,因此,妊娠对心脏病病人影响很大,常常会使病情加重。
  意见建议:你好,建议你能在怀孕前到医院做彻底的身体检查,特别是心功能方面的检查,根据自己的实际身体情况,是否适合怀孕,不要因为遗憾而冒着生命的危险,对自己和宝宝都应负责,相信你的先生也是能理解和支持你的,谢谢。
  以上是对“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期的处理原则”这个问题的建议,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健康!
  病情分析:妊娠高血压治疗应争取母体可以完全恢复健康,胎儿生后能够存活,以对母儿影响最小的方式终止妊娠。治疗原则依据病情严重程度采取的措施也不一样。若仅为妊娠期高血压可予注意休息、镇静、密切监护母儿状态、间断吸氧、饮食调节等保守治疗。若为子痫前期及子痫均应住院治疗,否则对母儿均可能有生命危险。治疗除上述原则外应选用合适降压药物,尽量延长孕周或改变围生期结局。子痫前期患者应最好延长孕周至胎儿成熟后,适时终止妊娠。子痫抽搐控制后应终止妊娠。
  意见建议:建议产科门诊遵医嘱予专业性治疗。
  病情分析: 你好!因你都35岁了,现在要宝宝本就是一个危险的事情,
  意见建议:再加上你有心脏病,就更危险了。妊娠期对心脏的危害有:妊娠期孕妇的总血容量较非孕期增加,于32-34周达高峰。血容量增加引起心排出量增加和心率加快。妊娠晚期子宫增大、膈肌上升使心脏向左向上移位、大血管扭曲,增加了心脏负担,易使患心脏病的孕妇发生心力衰竭。 您好,此处仅限于做出评论,补充提问将会被删除,因为回答者无法在这里做出回答。
  以上是对“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期的处理原则”这个问题的建议,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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